(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重续位于上海的一项租赁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原定载有(其中包括)(i) 上海重续协议及上海虹桥租赁的进一步资料;及(ii)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该通函内的若干资料,现该通函预计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本公告由董事会代表发布,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丹斯里钟廷森及钟珊珊女士,非执行董事拿督斯里何国忠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拿督胡亚桥、丘铭剑先生及拿督孔令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