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披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8,034,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40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