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构成与标准、薪酬调整机制及薪酬止付追索条款。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考核确定薪酬,未任职的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亏损情况下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存在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可扣减或追回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