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拓日新能: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3日收到陈琛女士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临时提案函》,提请股东会解任陈嘉豪先生和李粉莉女士的董事职务。董事会经审查认为,提案主体未提供股东身份有效证件、《临时提案函》为扫描件无原件、且未包含提案符合规定的声明,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拓日新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