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3日收到陈琛女士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临时提案函》,提请股东会解任陈嘉豪先生和李粉莉女士的董事职务。董事会经审查认为,提案主体未提供股东身份有效证件、《临时提案函》为扫描件无原件、且未包含提案符合规定的声明,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决定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