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26年4月27日至5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9,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合计45,17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28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