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独立董事谢志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志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16日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谢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低于法定要求,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因此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仍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