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二),确认发行人主体资格有效,具备发行实质条件,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高等级覆铜板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补充核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临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韩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已满足《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