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形成以经营业绩为主要考核依据、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激励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形,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评价挂钩,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亏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需说明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况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