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华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卫杰))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卫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确认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兼职超限、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