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目标、适用范围及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惩和任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实行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期限一般为3年。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追回已发薪酬。薪酬调整与公司业绩挂钩,亏损或业绩下滑时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