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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鸿氢能(09663.HK):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及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及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及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及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于2026年5月22日,提名委员会基于董事会多元化考虑,提名燕希强博士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刘敏琪女士及梁炜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须经股东于2026年6月29日举行的年度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案后生效。燕希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中心主任,拥有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及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刘敏琪及梁炜泰均为资深会计专业人士,并已确认符合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性要求。刘女士将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梁先生将出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本次委任旨在使公司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3.10条、第3.10A条等多项企业管治规定。同时,公司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责由审核委员会承接,并相应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详情将载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的年度股东会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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