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层级减少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华新燃气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后,华新燃气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权未发生变化。华新燃气集团已就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