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5月22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所有交易均于2026年5月21日进行,涉及该公司普通股,交易性质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及股权相关产品的对冲活动。其中,买入交易共两笔,分别买入93,300股和447,400股,总金额分别为约189.3万美元和907.3万美元,价格区间分别为20.2336至20.5661港元及20.2137至20.6000港元;卖出交易共四笔,合计卖出412,700股,总金额约为780.0万美元,价格区间介乎20.1700至20.6600港元之间。所有交易均为UBS AG为其自身账户进行,资金以人民币结算。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上述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