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共3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6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董事薪酬方案、预计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