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体系遵循战略引领、业绩导向、公平透明、激励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专项奖罚构成,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递延发放不少于三年。存在重大违规、财务造假、重大风险等情况的,可追索扣回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