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3名,代表股份58,477,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19%;网络投票股东0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工作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等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为100%同意,0%反对,0%弃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