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专项承诺函,确认已在申报材料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股东持股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股份权属纠纷或影响股权结构的特殊安排;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主体持股情形;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公司及股东已配合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其关联方入股情形;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