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激励计划,就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须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监督执行及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