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责与履职方式。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