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丽红)
陈丽红声明具备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培训并取得证明。声明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会计博士学位和审计学教授职称。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