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订立回购协议)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2)于2026年5月19日宣布,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賃公司)及四川中泰车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销商)订立了一份回購協議。根據協議,融資租賃公司向經銷商提供50輛新能源車輛的融資租賃服務,本公司作為回購人承擔回購義務。回購標的包括租賃物(新能源車輛)及對應的租賃債權。當經銷商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以上未支付租金,或未按約定辦理抵押時,融資租賃公司可要求本公司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款最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909,050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資金支付。本次回購協議與過去12個月內訂立的多項類似回購協議合併計算,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港交所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董事會認為交易條款公平合理,有利於推動新能源車輛銷售及擴大市場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