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及标准。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建立追索扣回机制,发生财务造假、履职不当等情形时可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