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中金公司、东兴证券具备本次吸收合并的主体资格;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相关资产权属清晰,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方案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