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中鼎股份就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内容涵盖行政处罚、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财务性投资、募投项目可行性及实施风险等方面。公司子公司存在环保、消防等轻微行政处罚,已整改且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中鼎集团及实控人近亲属控制企业为公司主要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占比7.52%,未超净资产30%。募投项目包括智能机器人、热管理系统等,已论证其技术、市场及产能消化的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