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兴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对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说明。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据此认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