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包括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事项上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或记名投票,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