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须分别进行表决。文件还规定了投票方式、计票程序及董事当选原则等内容,并明确该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