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2026年5月1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市场标杆适配、战略目标导向、价值共享共创及长短期激励相结合原则。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年度薪酬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占60%,与考核结果挂钩并实施递延支付。中长期激励包括现金类和非现金类,现金类含任期激励和增量奖励,非现金类主要为股权激励。独立董事领取定额津贴,按季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考核结果应用于薪酬分配,对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将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