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