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拟聘任刘渝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刘渝华现任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