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成立合营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之更新公告)
兹提述星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有关成立合营公司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之相同涵义。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合资协议各方目前正在协商解决完成和交付某些第一期认购事项完成事项所需额外时间的事宜,因此第一期认购事项完成尚未达成。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公告向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公告任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