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涵盖公司总则、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股份增减与回购、股票与股东名册、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公司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章程修订及附则等内容。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70万元,股份总数为466,700,000股,包括内资股和H股。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H股股东分红以港币支付、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及党委会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