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关于瑞丰光电2024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违反职业道德、涉嫌触犯法律,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