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安徽富乐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保荐机构履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职责,包括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等。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胡宇翔、刘丽敏为现任保荐代表人。截至督导期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督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