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燃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调整为12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仍为4名,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