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材科技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及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