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就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0.0608%,弃权0.0299%。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