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关于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7)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公司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5)京02执436-1号),涉及石家庄光曜金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同福源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石家庄同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公证债权纠纷。法院对河北同福持有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乐城区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33,827.5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乐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046号)进行司法拍卖,因无人报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请求以流拍价人民币205,000,000元抵偿债务本金。法院裁定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并将标的物业作价交付申请执行人用于抵债,相关产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目前申请执行人正准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公司将视需要予以配合。该裁定导致当代节能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相应减少人民币205,000,000元。本集团正在评估该裁定对财务及营运的影响,尚未能量化会计影响。公司股份自2026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将继续停牌至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