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股东终止股权托管协议)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发布公告,提及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与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联股份」)于2015年4月17日订立的股权托管协议。根据该协议,百联股份受托管理百联集团持有的部分本公司内资股及新增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收益权及处置权除外),并收取每年人民币30万元的固定费用。截至公告日,百联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约43.91%股份,其中614,160,000股内资股已托管予百联股份;百联股份持有本公司约15.15%股份,百联集团为其控股股东。现百联集团与百联股份拟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旨在推动双方聚焦主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终止后,原托管股份的股东权利将恢复由百联集团行使,本公司将不再纳入百联股份的合并报表范围。百联集团已获证监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a)豁免因终止托管而产生的全面要约义务。目前终止事项尚在筹划阶段,未签署正式协议,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续将按规披露进展。股东及公众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