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華僑城(亞洲)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會議上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兩項普通決議案。第一項決議案為批准、追認及確認巢湖土地收儲事項,並向董事授出相關授權以執行或使其生效。第二項決議案為批准、追認及確認合肥土地收儲事項,並向董事授出相應授權。兩項決議案均獲得全體贊成票,無反對票。贊成票數各為530,904,000股,佔總投票數100%。本次大會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48,366,000股,所有參與投票的股東均具備投票權,且無任何股份需按上市規則放棄投票。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本次大會的監票人。多名董事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出席會議。上述決議案均已獲過半數贊成票通過,成為公司的普通決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