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就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李光太及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26,61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广泰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光太、李文轩父子。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