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申报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大股东及董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董高在定期报告窗口期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并遵守短线交易禁止规定。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