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的提示信函)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醒登记H股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知、通函等文件。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将通过公司H股市场网站及披露易网站发布,不再自动寄发纸质版本。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为确保及时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建议股东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并交回回条以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相关行动类通讯将以纸质形式寄送。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纸质版公司通讯,须在回条上勾选相应选项并提交。该书面指示自收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失效。有关查询可联系H股股份过户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