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黄金股东会议事规则)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及召开程序。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表决权。议案需经合法程序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