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时尚“东时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时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于2026年5月6日召开,采用现场与邮寄表决相结合方式。两项议案获通过,包括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费用、债券持有人可自行采取法律行动;关于偿债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