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三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限制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陈小华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丰富会计经验。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