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的相关事项的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通知,根据‘东时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法律措施,包括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并由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债券持有人需在2026年5月12日24:00前提交授权文件,逾期未提交者,受托管理人将不再代表其采取法律行动。机构持有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自然人持有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