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因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现3项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涉及收入确认、总额法/净额法误用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部分已完成整改。未发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