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自查和核查,董事会认为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