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细则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细则)
本公告由長虹佳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91)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內容關於建議修訂現有經第二次修訂及重述組織細則(「現有組織細則」)及建議採納經第三次修訂及重述組織細則(「新組織細則」)。董事會建議對現有組織細則作出若干修訂,以符合有關混合式會議及電子投票、以及上市發行人以電子方式發送公司通訊的最新監管要求,同時優化庫存股份相關條文,並進行其他內部及相應修訂。新組織細則將整合全部建議修訂,並於獲批准後取代現有組織細則。建議修訂及新組織細則須提交至預計於2026年6月26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審議及批准,獲批後即時生效。相關通函將按規定寄發予股東。
